通信光電纜施工規范之墻壁光電纜敷設要求
發表時間:2016年12月05日閱讀數:5903次來源:
我國城市電話、網絡已普遍進入尋常家庭,特別在城市住宅小區,利用墻壁敷設全塑市內通信光電纜,可以免去立桿路、鋪管道等工作,大量而迅速地發展低成本市內電話。現代化的城市要求管線裝設隱蔽、外表美觀。因此建筑時應預設暗管暗線,以滿足樓內用戶的需要。
通信光電纜施工規范之墻壁光電纜敷設要求:
1)除地下光纜引上部分外,嚴禁在墻壁上敷設鎧裝或油麻光纜。
2)跨越街坊或院內通道等,其纜線最低點距地面應不小于4.5米。
3)吊線程式采用7/2.2、7/2.6,支撐間距為8~10米,終端固定與第一只中間支撐間距應不大于5米。
4)吊線在墻壁上水平或垂直敷設時,其終端固定、吊線中間支撐應符合《本地網通信線路工程驗收規范》。
5)釘固螺絲必須在光纜的同一側。光纜不宜以卡鉤式沿墻敷設。不可避免時,應在光纜上加套子管予以保護。光纜沿室內樓層凸出墻面的吊線敷設時,卡鉤距離為1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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